央廣網福州10月23日消息(記者羅曉英)近日,福建省醫保局印發《關于開展康復病種按床日付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康復治療人群較多的腦血管(卒中)急性期康復治療、慢性心力衰竭以及腫瘤康復治療試行按床日付費,以更規范地對患者進行康復治療。該政策于今年10月20日起試行2年。

按床日付費是指對符合要求的病種,醫保基金按照床位數按日結算。《通知》規定已實施康復病種按床日付費政策的統籌區參保人,在符合條件的醫院發生符合康復病種診斷條件的住院康復費用,采用按床日付費。患者手術治療期間或急性期診治相關費用納入DRG/DIP付費,手術后3天或急性期治療結束,相關費用結算后,患者病情穩定且經評估符合康復治療要求的,患者無需辦理出院手續,可直接轉入醫院康復科接受針對性功能康復,實施按床日付費。

在醫保支付標準方面,醫保部門根據疾病主要診斷,結合發病時間、功能障礙(次要診斷)數量、綜合評定結果及康復費用占比等多種評價要素,將康復治療劃分為三個階段,梯度遞減確定不同疾病康復床日付費標準。

康復患者住院治療期間,醫院應每10天至少開展1次階段性康復評估,若經評估,患者未達到康復效果仍需繼續治療的,醫院不得要求患者出院或轉院。

據悉,對符合條件需進行康復治療的患者實施按床日付費有利于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保障疾病治療的連續性和有效性,提升患者就醫體驗,同時,按床日付費模式也會促使醫院主動優化醫療服務流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合理安排醫療資源,規范診療行為。

編輯:龔雯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長按二維碼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