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各級政府負債近7千億元 專家稱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2014-01-24 14:31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導讀】廣東省審計廳發布了《廣東省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全省各級政府負債接近7千億元。
央廣網財經北京1月2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廣東省審計廳發布了《廣東省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廣東省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931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1020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2212億元。
廣東省審計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盧榮春說,審計結果表明,從廣東省經濟發展水平、政府性債務的現狀和增長速度以及資產與負債的相互關系看,全省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他列了4點原因。
首先,2013年,廣東省國內生產總值預計達6.23萬億元,突破1萬億美元,總量繼續居全國首位; 來源于廣東的財政總收入1萬6946億元,目前廣東省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總規模、財政收入等方面是相適應的。
其次,從衡量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債務率和逾期債務率兩個指標看,截至2012年底,債務率為54%。逾期債務率為1.9%,兩個指標都處于較低水平。
第三,廣東省省市縣三級政府債務余額年均增長4.34%,規模增長相對較慢。
最后從債務資金的投向看,廣東省地方政府性債務資金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性項目,而且形成了大量的優質資產,大多有相應的收入作為償債保障。
但廣東債務管理、使用等方面也存在問題,一是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賴。二是部分地區和行業債務負擔較重。三是部分地區和單位違規融資、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
廣東是我國的“財政第一大省”。 來源于廣東的財政總收入達到1萬6946億元。廣東省近年來,先后建成了一大批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項目。這些項目的投入僅靠財政資金是難以滿足需求的,資金缺口比較大,政府性債務在其中發揮了重要的補充作用,適度發債對經濟快速發展有怎樣的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指出,適度發債對經濟的增長,對社會事業的發展能起到多方面的作用,比如說很多地方發債的資金或者是用于地方市政建設、交通運輸、農民水利,包括環保等等,這對于打好地方政府的經濟基礎以及隨后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有一個奠基的作用。另外一些資金會用于一些社會事業和社會的公共服務項目,比如說教科文衛、生態、保障性住房、公益項目等,這有助于改善地方環境,改善地方的社會公共服務、醫療衛生等方面,整個地方的社會事業和保障都能有所提高,有利于居民更好的生活和居住。這些方面實際上也是地方政府應該做的事情。
廣東省地方政府性債務資金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性項目,與一些國家的政府性債務主要用于消費性支出有什么不同,為什么說發債形成了大量的優質資產?
趙錫軍表示,我們國家的地方政府也好,中央政府也好,發債的資金主要是使用在經濟建設、一些社會和民生的工程方面,確實會形成一些優質資產,這些資產會帶來收益,能夠用來償還未來的債務。而西方國家發債更多的是用來直接的居民補貼,不會形成一個收入,還債純粹靠政府其他的一些資金來源,所以政府壓力比較大。
同時,我們國家的地方政府要增加經濟的增長,從而帶來的收入增長也是比較快的,只要它的發債不超過限度,政府還是有財力償還債務的。廣東省的總債務率是59.41%,比全國的債務率要低很多。另外,廣東省的預期債務率也是比較低的。所以總體來講,廣東省的債務還是處在一個可控的情況。
廣東省債務分為三類,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931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1020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2212億元。這三類的債務區別是什么?擔保責任的債務需要償還嗎?
趙錫軍解釋道,這三類債務是按照國家審計署對政府債務的審計標準劃分的。第一類,政府直接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實際上就是政府出面借的,或者是政府的一些下屬機構直接向融資公司直接借的,政府有償還責任,必須由它作為借貸和還債的主體償還。第二部分是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這部分債務不是政府直接出面借債,而是另外一些機構借債,但政府承諾做擔保,這些借貸的主體盡管不是政府,但是當這些機構還不了債的時候,政府有連帶責任,要負擔保責任。還有一類是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這部分債務不是政府直接借的,政府沒有擔保它,但是是下面的一些國有企業借的,當這些企業出現問題的時候,地方政府有一定的救助責任。
審計結果也談到債務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比如說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賴。趙錫軍說,這些問題對地方債務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因為土地出讓收入跟宏觀經濟環境對房地產的調控密切相關,所以這部分收入極不穩定,如果過度依賴的話,還是有比較大的風險。

編輯:楊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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