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3日消息(記者門庭婷)8月12日,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的通知》,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降成本、促消費、惠民生等方面作用。

通知顯示,一是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認定標準。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商轉公”貸款),原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住房已出售的,可核減相應貸款次數。繳存人家庭核減貸款次數,須提供有房(無房)證明,原住房公積金貸款為本中心以外的單位發放的,另須提供原借款合同。

二是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住房總價的15%。

三是擴大患重病提取住房公積金范圍。繳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含配偶)患重大疾病治療,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一年兩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醫保核定的個人自付和個人自費之和。重大疾病參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

四是支持物業費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可選擇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前十二個月應無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一年可提取一次,合計提取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一年物業費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須至少按最新繳存基數留存一個月的繳存額(不含新職工補貼)。

中指研究院蘇州分院高級分析師金珂分析稱,此次提出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認定標準,動態核減貸款使用次數能夠有效解決改善型群體“先賣后買”的貸款資格難題,為真實住房需求釋放了政策空間;其次,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有效減少購房者前期資金壓力,尤其利好新市民、青年群體等剛需家庭。

“擴大患重病提取住房公積金范圍,支持物業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拓寬了公積金制度的保障外延,強化了其對居民長期居住品質的支持作用。”金珂稱。

在金珂看來,本次政策組合以精準化、人性化的制度設計,既減輕居民購房負擔,又強化對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體現了政策因城施策的靈活性與保障民生的溫度。

編輯:安垚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長按二維碼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