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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總規模已突破20萬億 評:放開地方債不能一刀切
2013-09-17 16:18 來源:央廣網財經我要評論
【導讀】調查顯示:地方債總規模已突破20萬億,廣東北京發債風險最低。
央廣網北京9月17日消息,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這兩年,各界對允許地方政府發債的呼聲很高。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揚昨天下午在地方政府信用評級研討會上表示,中國的地方政府總有一天會發債的,而發債就需要對其進行評級。央行在2004年就委托社科院金融所進行地方金融生態調查,以便摸清各地金融家底,為地方政府信用評級打下基礎。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劉煜輝透露,目前中國地方債總規模保守估計已經突破20萬億元,他認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解決未來新型城鎮化資金來源的長效機制,然而在大規模放開地方債發行之前,一項基礎工作是摸清家底、做好評級工作。
“中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研究”課題組對中國19個省市的發債風險進行沙盤模擬測算顯示,廣東、北京的風險最低,東北的吉林、黑龍江,中部的山西、西部的甘肅、云南風險較高。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上海、浙江、廣東、深圳等地開始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今年,試點擴大,又增加了江蘇和山東。那么,地方政府發債是不是會像社科院專家說的那樣遲早會放開?廣東、北京風險低、東北和中西部一些省份風險高的原因何在?為了避免地方政府自行發債加劇我國的地方債風險,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是不是必須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財經專欄作家葉檀將就此評論。
今年我國的地方債問題引起普遍擔憂,而對于地方債的準確規模,并沒有統一的發布口徑,央行、審計署、銀監會都有各自的調查測算。社科院專家透露的數字是基于銀監會的調查,20萬億這個數字明顯高于審計署在今年“兩會”上透露的15-18萬億的水平。目前,審計署對政府性債務的審計仍在進行中,20萬億這個數字夸張嗎?
葉檀:20萬億元這個數字并不夸張。從審計署到銀監會到央行還有各個研究機構,大家現在比較公認的一個數據是在15萬億到20萬億之間,更高的預測大概是在30萬億以上,所以那樣的數據是更加離譜,它的20萬億主要是根據現有的數據以及按照原有的數據來推斷,所以相對來說并不算一個特別破例的數據。
我國從2011年開始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今年試點進一步擴大。社科院專家說,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解決未來新型城鎮化資金來源的長效機制,地方政府總有一天會發債。對這種觀點,您是否贊同?
葉檀:贊同后半句但不贊同前半句。地方政府肯定是有一天要發債的,因為中央跟地方政府之間稅費清理,一旦清理清楚了,調整好了之后那么地方政府它會進行發債的,這個也是一個國際慣例,但是地方政府的發債它是要有前期要有基礎的,如果這個基礎不具備,地方政府發債的話,那么恐怕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會是一場惡夢。那么地方政府負債的基礎首先是要把現有的家底清理清楚,到底有多少資產,有多少負債。第二個是地方政府必須要有非常細致的公共財政預決算,如果連這個詳細的帳本都沒有它怎么可能去發債。第三個就是說按照國外的做法,發了債之后這筆債是要用到特殊的領域,而且這個項目要進行嚴格的審計,而不是發了債想用在哪就用在哪的。
政府總有一天會發展,但是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是解決未來新型城鎮化資金來源的長效機制,您反對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葉檀:發債有三個前提條件的,我反對的理由也就顯而易見了,現在前提條件是不具備的,第一個前提條件是現在家底是多少,現在審計署的審計還在緊鑼密鼓的進行當中,現在一直到鄉鎮級別的審計結果還沒有出來,第二個從我們現在看到的三公經費的公開,包括我們現在到的地方預決算制度的公開,經常開玩笑說像看天書一樣,根本看不懂它們的帳本上寫的是什么,那以這樣一個財務基礎去發債,那是非常可怕的。第三個就是說我們現在發債從2011年開始其實是中央財政部代地方發債這不是一個好事情,它形成了一個扭曲,大家買了地方債就認為是買國債,認為他們的信用是等同的,但是事實上地方債必須要有自己的信用基礎,而這一塊信用評級和信用基礎是非常差的。
研究結果說廣東、北京的發債風險最低,東北的吉林、黑龍江,中部的山西、西部的甘肅、云南風險較高。這個研究結果是不是客觀準確?
葉檀: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準確的,跟現實的情況比較吻合,因為在研究風險的時候國際上是有一套非常成熟的模型的,比如說你現在現有的債務基礎是多少,現有的負債率是多少,資產是多少,現金流是多少,這對中國地方政府來說,它最重要的是兩塊資產到底值不值錢。第一塊它土地資產值不值錢,已經賣掉了多少,第二塊是國有資產這一塊是不是做的好,是不是值錢,這兩塊給它加入到整個的模型里頭,成為一個重要的變量,現在得出的結果基本上是發達的地區它的債務風險要低一點,東西部它現在規模擴張快的地區,風險相應的就會高。
目前,地方政府以融資平臺為主體、以土地儲備作為抵押支持、以銀行信貸作為主要資金來源的融資模式確實難以為繼,拓寬地方政府的融資渠道是好事,但是“欠債還錢”是最通俗的常識,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更要注意金融風險,對于風險較高的地方是不是不應該放開?也就是說允許地方政府自行發債不能搞一刀切?
葉檀:我想對于這些風險很高的地方它的地方債發行恐怕是不應該放開,我認為如果要發行地方債的話,我們現在應該是優勝劣汰,所謂優勝劣汰就是說哪個地方它的家底比較厚,哪個地方它的公共財政預決算做的非常好,也就是說這個地方政府是守信用的,而且它沒有大規模的去基建,就是為了政績,大規模的進行建設,像這樣的地方政府它相對來說,它的信用要比其他的地方政府好,那么我們應該獎勵這樣的地方政府它有信用,它有公共財政我們應該允許它發債,因為這樣子它發債的風險就比較低,而不應該相反大規模擴張的,大規模負債的地方政府,然后對于財長預算一塌糊涂的地方政府,這樣的地方絕對不應該發債,因為發了債,它的風險是不可控的。
編輯:王夢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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